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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成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时间:2020-04-17 17:30:23 来源: 浏览: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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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成都市教育局正式公布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提到今年政策最主要的变化有小升初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且公、民办校同招,其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除此之外,这次政策还有这些关键点值得注意。

     ■2020年起,成都全面取消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

     政策明确,成都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也就是需注意,从2020年起,成都全面取消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

     按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学位紧张的区域要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民办学校的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其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主要面向本区域、本市招生。市直属(直管)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符合条件的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

     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统一进行。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和随迁子女可按要求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并应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

     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已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含直升一贯制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公办学位确定办法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

     一贯制学校符合条件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本校初中招生计划超过直升人数的,剩余计划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保障好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等群体的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及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等有关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本市随迁子女就读政策保持相对稳定,从2021年起,申请随迁子女就读的办理材料、流程、时间与2020年一致,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

     残疾儿童入学方面要确保“应进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和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将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

     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成都市集体户籍,也就是“双集体户”的,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其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由法定监护人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严禁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

     成都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前招生,不得在规定时间前开展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学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格转学管理,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审批地严格管理。严格学制管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对违规学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学校荣誉性称号并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许可的处罚。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政策解读之“热问热答”

     Q: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是否规定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只能二选一?

     A: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在此基础上,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选择填报民办学校。

     Q: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其公办学位如何保障?

     A: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

     Q:已被民办学校录取,是否会被统筹安排学位?

     A:已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含直升一贯制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公办学位确定办法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于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

     Q:民办学校能否跨区域招生?

     A:民办学校主要面向本区域招生,经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跨区域招生。

     Q: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填报几所民办学校?

     A: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也可填报未招足民办学校的补招计划。

     Q: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吗?

     A:民办一贯制学校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若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其空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网上填报志愿和电脑随机录取。

     Q:如果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可以放弃吗?

     A:家长在网上报名前,须了解民办学校的收费情况、办学条件等相关信息,根据孩子个性、家庭经济状况等实际,理性报名并填报志愿。成都市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已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含直升一贯制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公办学位确定办法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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