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记者从共青团四川省委获悉,为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教育厅、省少工委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首次提出在我省中小学设立“少先队活动”科目,且与其他学科一并纳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并特别强调相关工作须“同等对待”。此举意味着我省少先队辅导员职称晋升通道进一步完善。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中小学有少先队辅导员近20万人。此前,因相关职称评审政策中缺乏“少先队活动”科目,相关辅导员只能依托其他学科申请职称。如今,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研究的教研员,可按照“少先队活动”科目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各层级职称;以少先队活动课为主的兼职教师,也可申报“少先队活动”科目职称评审,兼任其他学科教学任务的工作量及业绩,应纳入其所申报职称业绩;以其他学科为主、兼职从事少先队活动的教师,其兼职从事少先队活动课的工作量和业绩,也可以纳入其所申报职称业绩。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该《通知》明确了两个“同等对待”——少先队辅导员申报职称时,其基本资格条件、破格申报条件、正常申报条件、考评条件等方面与中小学教师申报者同等对待;其少先队教育工作、少先队活动课程及其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工作量、工作质量,与中小学教师在其他学科教学方面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工作量、工作质量同等对待。(记者 吴浩)
四川教育网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