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第四十四中学校主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建立专题研讨会,来自教育行政、教育科研、公检法、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等各行业、领域领导和专家,围绕教育惩戒和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两个关联主题开展专题研讨。
一是学习解读政策。会议就《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出台在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学校层面、家庭层面的意义作解读,就学校落地落实思考谈意见。成都市第四十四中学校从教育惩戒的实施原则,研究、建立教育惩戒的程序和规范,切实发挥教育惩戒育人功能等三个方面阐释学校思考与理解。法律顾问从《规则》制定的法律依据出发,详细解读了《规则》与《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之间的相互关联。会议认为,制定《规则》是确权,也是限权,出发点就是将法律规定的学校、教师的教育权进一步细化,做到教师教育和学生受教育权益相统一。
二是建立合作关系。会上,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和成都市第四十四中学校现场签订《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建立合作协议》。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围绕《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从“分级干预的价值取向是什么”“分级干预的标准是什么”“如何落实分级干预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三是达成区域共识。会议认为,学校、家庭、社会应形成教育合力,多方联动,综合施策,从中寻求最佳平衡点,建立一套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教育惩戒程序与规范,充分发挥教育惩戒的育人功能。各中小学要在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下,依据《规则》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让学校和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和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育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让教育惩戒不但有尺度,更有温度。
四川教育网
2021/1/12